對付舊人、我、魂生命、肉體、血氣、己、和天然

 對付舊人、我、魂生命、肉體、血氣、己、和天然。


我們要追求十字架的經歷,必須先對於這七件東西的定義和分別,有彀清楚的認識。因為這些都是十字架對付的對象。我們先簡單的說一下這七件東西的定義:


『舊人』就是我們這個人,就是我們這個受造而墮落的人。


『我』乃是舊人的自稱。舊人就是我,我就是舊人。


『魂生命』是舊人的生命。舊人所有的生命,就是魂生命。


舊人、我、和魂生命,這三個就是一件東西。舊人就是在亞當裏那個舊造的人。魂生命就是這舊人的生命。而『我』就是這舊人的自稱。


『肉體』乃是舊人的活出,也可說就是舊人的生活。我們裏面魂生命所是的那個人,沒有活出的時候,就是舊人,等活出來了,就是肉體。


至於『血氣』,在聖經原文中並沒有這個辭。比方,羅馬三章二十節所說的『血氣』,在原文乃是肉體。又如林前二章十四節所說,『屬血氣的人,』在原文乃是屬魂的人。血氣乃是我們中國人平常的說法,是指著人天然的血性,特別是脾氣說的。所以有的人容易動怒發脾氣,我們就說他血氣很大。


『己』就是魂生命,而重在人的意見和主張。


『天然』乃是人的能力、幹才、和辦法。


我們若把這七件東西連起來說,就是:有一個受造而墮落的人,他的名字叫作舊人。當他自稱的時候,就是『我』。他裏面的生命,乃是魂生命。等到他裏面的魂生命所是的那個舊人活出來的時候,就是肉體。這活出來的肉體,有一部分是壞的。這壞的一部分,特別是動怒發脾氣的部分,我們中國人稱作血氣。這活出來的肉體,還有一部分是好的,其中的意見和主張,就叫作『己』,其中的能力和幹才,就叫作『天然』。


這七件都是十字架對付的對象,但牠們的對付卻各有講究。全部聖經找不到一個地方,說主把我們的魂生命、肉體、血氣、己、或天然,釘在十字架上。聖經只有羅馬六章六節一處,說我們的舊人已經和主同釘十字架。主在十字架上所為我們釘死解決的一個東西,乃是我們的舊人。這是主替我們已經作成的一個事實。當我們看見這個事實,承認主已經把我們這個人在十字架上解決了,這時我們就說,『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』(加二20,)或說,『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。』(六14。)這兩句話,都是承認主所已經為我們作成的。承認以後,接著要經歷這十字架的時候,就有末了這五項的對付,就是對付我們的魂生命、肉體、血氣、己、和天然。


整個十字架的經歷,就是這三個步驟。第一,是基督把我們的舊人釘在十字架上。那是一個已經完成的客觀事實。第二,等到我們來承認接受這個事實,就是我和基督同釘十字架。第三,等到我們主觀的來經歷這個事實的時候,又有五點的分別。這五點的分別,乃是根據舊人所有五方面的講究。第一,舊人有魂生命。這魂生命活出來的時候,就有肉體、血氣、己、和天然。我們在經歷中,把那與基督的同釘,靠著聖靈,執行到魂生命上,就是對付魂生命。第二,凡我們從魂生命所活出來的,不管是好是壞,都把十字架的死執行到上面,就是對付肉體。第三,對付肉體,裏面就包括對付血氣。第四,當我們的意見和主張出來的時候,也把十字架的死執行到上面,就是對付己,又稱作背十字架。第五,當我們的手腕、幹才、能力、辦法、聰明、和智慧,逞能的時候,也把十字架的死執行到上面,就是對付天然,又稱作十字架的破碎。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用靈禱讀主話(一)

與你家聚會 享受神牧養 1-01 人生的意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