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,是未見之事的確證。
新約聖經希伯來書有句話說:「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,是未見之事的確證。」
「信」不該是種「期待」或「祈求」。曾接觸到許多基督徒將「神蹟」的求得當作「信」的結果, 將「禱告」的應許當作「信」的回應;認為只要「信」能夠使神蹟出現,能使禱告靈驗,最好這位神是「有求必應」的。一旦神蹟不出現,禱告不獲回應,信心就動搖,不再相信神是有愛的,甚至不再來聚會。當然好一點的說神有神的美意,所以不回應或答應這些祈求,試圖圓說,穩定對神的信。但何必如此呢?你真的信嗎?真的在環境的難處來臨時,對神還是這樣的信嗎?還是會怕落個「迷信」的嫌疑?
如果在接近午夜的時刻問你句話:「你相信明天太陽會出來嗎?」假如你不假思索地回答:「當然會」那為什麼你是如此的肯定,處在黑暗中一點都不害怕呢?因為你知道明天太陽會準時升起來。
你對神的信,有沒有如同你相信太陽明天會準時升起來那般的堅定呢?其實不管你信不信太陽會不會準時上升,太陽明天還是會升起,並不因你的不信而不上升,因為這是個事實。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,為世人贖罪,使信入他的人得到永遠的生命。不管世人信不信,這也是個無法改變的事實。現在是2007年,就是紀念耶穌的年數,呈現這個救贖的事實。但是你相信了,你得以看見生命的奧秘,獲得永遠的生命。在黑夜中我們能夠睡得安穩,因為我們知道太陽明天會上升。事情雖然還未發生,但是我知道這是將會發生的事,所以那是【所望之事的質實】。因著信所生出的盼望的事不再是虛空的,乃是件神的應許,是一件要發生的事實。
關於【未見之事的確證】,就好比你將水放進微波爐中加熱,只要微波爐一開,水就熱了。可是我看不到微波啊,那為什麼相信有微波產生呢?因為水熱了,是微波存在的確證。
以前讀舊約創世紀時,不能明白為何亞伯拉罕將他老年得來的愛子,以撒,毫不懷疑獻祭給神,然後在神的面前被稱許為「信心之父」?難道殺以撒是他的心願或盼望嗎?還是神要給他個試驗?現在明白了,以上都不是。他被稱許的原因是因為神在他的心中是一個實際,是個有承諾的神,不是個盼望或是偶像。這個信,有時是要經過生命的變化才能得到。我活了一把年紀,看見太陽天天都是如此準時上升,沒有例外,所以我相信明天太陽還是準時上升。這就是我的生命經歷增進對明天準時日出的信。清楚的認識所信的對象是誰之後,對神的信,才能隨著環境的磨練,越過越堅定。這就是在舊約中,一位對神的承諾搖搖擺擺的亞伯蘭,在晚年時經歷生命的變化,被改名叫「亞伯拉罕」,意即信心之父。
關於希伯來書這段經文,以下看看其他的譯本如何表達信的意念。
King James
Now faith is the substance of things hoped for, the evidence of things not seen.
American Stanard
Now faith is assurance of [things] hoped for, a conviction of things not seen.
合和本
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、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。
新譯本
信就是對所盼望的事的把握,是還沒有看見的事的明證。
恢復本
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,是未見之事的確證。
其實「信」是我們對於所盼望之事的確信、把握、實際的根基,這就是信的作為;使我們能夠完成一些超乎想像,超越肉體、物質極限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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